为规范 “嘉田四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入市农产品的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嘉田四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检测单位:嘉兴市农合联执委会品牌运营管理中心指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抽检方法: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照产品标准实地抽样检测,初级农产品对照绿色农产品标准检测,加工类农产品对照企业生产标准检测。
三、抽检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定期抽检1至2次。
四、抽样检验:第三方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抽样过程严格按照抽检工作程 序,履行法定手续,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公正。
五、数据报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在个工作日内通知委托方“嘉田四季”品牌运行管理中,经中心审核后通报被检测生产组织。
六、核查整改:如抽检结果未达到产品标准,要求生产组织应召回以“嘉田四季”品牌市场销售的产品,生产组织按照《“嘉田四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和双方签订的《“嘉田四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许可使用合同》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嘉田四季品牌运营管理中心
地址:嘉兴市城南路960号龙威大厦2217室 服务咨询热线:0573-8338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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