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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又到一年一度“最严格”的海洋伏季休渔期

政策法规
2022/05/07294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加强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渔船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5月1日中午12时前,全省范围内近1.7万艘海洋渔船应返回船籍港停靠进港。

这就意味着未来3个月内,市场上将基本无野生的“东海产”新鲜海鲜上市(除钓具作业渔获物)。

自海洋伏季休渔起始之日起七日后(5月8日)至首批捕捞渔船结束休渔正式开渔之日(8月1日)止,禁止向市场、超市、餐饮店销售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其中:梭子蟹、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更是明文规定禁止销售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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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伏季休渔?

伏季休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保护渔业资源的一种制度。它规定某些作业在每年的一定时间、一定水域不得从事捕捞作业。因该制度所确定的休渔时间处于每年的三伏季节,所以又称伏季休渔。伏季休渔制度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有效的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有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恢复,有利于渔业生态的改善,有利于渔民的长远利益,有利于促进渔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渔政执法雷霆行动!

今年我市的伏季休渔管理和执法仍然是一如既往的严格,不仅执行的是最严格的“伏季休渔制度”和“伏季休渔管理”,渔业部门还将以“亮剑2022”行动为抓手,继续严肃查处各类涉渔违规行为,以确保所辖渔船“应休尽休”。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从5月1日起,全面进入休渔期。所有渔船都要严格遵守禁渔规定,做到“海上不见违规船,滩涂不见违禁网,陆上不见违禁鱼”。

下一步,市、县两级渔业部门将不定期对捕捞船、渔运船、农贸市场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各级乡镇将分解落实各自伏休管理任务,确保伏休渔船按时进港休渔、网具入库封存,严格落实“定人联船”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我市伏休大局稳定。

休渔期吃货们怎么办?

休渔期,相对吃货而言,舌尖上的幸福感会有所下降。根据相关规定从5月8日起至8月1日,新鲜美味的梭子蟹、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龙头鱼、虾蛄等八类野生海产品基本都吃不到了,但禁渔期间虽缺了海上各种美味,还是可以按需选购近海养殖鱼类、钓具作业渔获物、远洋渔船运回国内的渔获物、解冻后的冰鲜鱼等。

为了东海渔场的可持续发展,

请大家自觉遵守休渔禁渔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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